当前位置:财政支持
发布时间:2022-04-26 14:45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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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对政府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优先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