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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2-04-26 14:45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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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对政府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优先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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