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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转公”业务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2-27 09:46

来源: 荆州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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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②契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③商业住房贷款合同;

④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⑤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全户页及未成年子女户口单页或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⑥借款人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⑦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⑧借款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证明;

⑨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⑩银行“直转”的商贷提供“同意提前结清证明”;

⑪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非“直转”贷款户提供商贷结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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