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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优八条”

发布时间:2024-07-03 09:02

来源: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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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水平,针对现行政策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继今年329日推出“新十条”后,71日,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又出台了八条优化政策(简称“优八条”)。

“优八条”涵盖多个方面举措:

在放宽提取条件方面,中心积极响应广大职工的需求,进一步放宽了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限制,由原政策规定的购房行为发生一年内放宽至两年内提取,这一举措将有效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

在优化办事流程方面,中心取消了下岗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要件,减少了不必要的材料,大幅缩短了办事时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没有再就业,也没有继续缴存公积金,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两年,失业人员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此外,中心还取消了租房提取月对月限制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无住房,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租房提取时间调整为每一个自然年一次,取消了月对月提取限制条件,让缴存单位和职工享受到了更加贴心的服务。

一直以来,中心都关心关注群众的住房需求,定期收集办事群众的需求反馈,形成民意诉求专报,加强全面分析研判,力争“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未来,中心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不断推出更多惠民便民的政策措施,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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