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4〕1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补充申报“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的通知》要求,荆州市拟推荐沙市区、监利市参加“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5月21日(5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见,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有效,并签署或告知您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联系人:田勇,黄琦
电话:0716-8271053
邮箱:jzslyk@163.com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5日